正方观点:“通缉令” 是对暴力的谴责
这种精神,正是维护社会正义所必不可少的
这些网友,没有认为从深海底下找出一颗罪恶的沙子是不可能的事,他们在尽力,找线索,找证据,找知情者,所体现出来的才智让人肃然起敬,而这种精神,正是维护社会正义所必不可少的。
对社会其他人有一定的触动约束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的夏学銮教授认为,从虐猫事件的整个过程来看,网络发挥了正面的舆论监督的作用,网络对虐猫者进行了一场道德审判,既促使了当事人良心上的觉悟,也对社会其他人有一定的触动约束。
反方观点:网络民意是双刃剑,完全有可能蜕变为群体暴政
网络义愤不能超越程序理性
民意值得尊重,但程序和法律更应尊重———因此,“民意的审判”只能停留在道德拷问的层面。这也许是尴尬的,正如有时我们看到“恶人”在身边逍遥,法律却无可奈何,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自行执法”是合理的,因为一旦损害了程序的公正,就意味着“大多数人的利益”都可能受到侵害…
网络讨伐是否也缘于暴力?
一旦心中充溢着正义感,便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如此便可以不用顾忌现实生活中遵循的规则。现实生活中,一个人被裁定为违法犯罪,必须有证据,他受到何种处罚必须法有明文,无论他有何种行为,一些起码的权利如名誉权等必须得到尊重,现实生活的规则是不支持以暴易暴,哪怕是语言上的。欣赏虐杀动物是一种暴力的、畸形的审美观,而用各种粗暴的语言去咒骂这种行为和审美观,获得的快感是否同样缘于暴力?
网络民意可能失控,蜕变为群体暴政
民意的道德理性与毁誉选择,在网络时代,呈现出更显著的即时性、可感性。顺之则昌,逆之则亡。诱发时,可以是人为的,可以是策划的;一旦百川入海,就有可能失控,就有可能异化。到了一定的时候,喊打容易喊停难,群体理性,完全有可能蜕变为群体暴政。这是民意本身面临的价值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