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布郎《达芬奇密码》是在前年冬天看的。因为听说它在权威的美国《纽约时报》排行榜上面呆了50周。
说实话,好久以来对悬疑小说都没有什么耐心看完的。但还是冲着它的名头将它看完了。
《达芬奇密码》的故事开始于一起发生在巴黎卢浮宫的谋杀案,死者用自己的尸体和卢浮宫的画作,组成了一串难解的密码,以图让人为自己找到真凶为已伸冤。故事是一个老套的侦破悬疑故事。但是由于作者高明的架构能力和渊博的知识结合在一起之后,就让这本书有了强烈的可读性了。作者将天文、地理、宗教、玄学和历史知识等都巧妙地加入解开谋杀案迷底的密码中,这些东西煞有其事,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的历史文化功底。有了这些东西的铺垫,让我在理智上明明知道它是假的,但是在情感上却不得不感觉可能事实上就是真的。
然后还一口气看了丹-布郎的《数字城堡》、《天使与魔鬼》。感觉还是这家伙实在是个大牛。于是就感叹:看来现在当作家也是需要专业知识的啊。
可是前天,在看21century时,看到了有关对丹-布郎涉嫌抄袭的文章。上网google了一下,发现有大量关于《达芬奇密码》涉嫌抄袭的网页有8,430项。看了一下相关的报道,对《达芬奇密码》涉嫌抄袭事件有了大致的了解。
2005年9月27日,贝金特和莱向伦敦高等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达·芬奇密码》一书剽窃了他们和亨利·林肯22年前合写的非小说类著作《圣血和圣杯》中的核心假设、基本事实和架构,因此侵犯了《圣血和圣杯》一书的版权。该书提出的核心假设是:耶稣曾结婚生子,其血脉千百年来绵延不绝并一直受到圣殿骑士等秘密团体的保护。
而《达·芬奇密码》的出版商兰多姆出版公司(兰登书屋)的律师约翰·鲍德温在法庭陈述中表示,一般性的想法不受版权保护,原告在非小说类著作《圣血和圣杯》中提出的想法也并非他们原创。
据说为此案事件的双方已经花了几十万英镑。但是法院裁决一直没有出来。
另据北京晨报3月9日的最新消息,《达·芬奇密码》被诉剽窃案的原告之一最近在法庭上承认,他提供的某些证据是错误的。看来胜利的天平是偏向《达·芬奇密码》了。
这场官司引起了许多作家及文化人士的关注。因为它涉及作家利用已有研究成果的权利以及非小说类著作内容的保护等问题。
唉,作为一位学者,研究的成果得到别人的认可并加以运用应该是一件感到欣慰的事情。只要别人没有直接抄袭,就不能认为别人侵权。不然的话,如何只是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囿于个人的小书斋,那学术研究的意义又何在?
而且,英国在1709年就颁布了保护版权的法规。根据现今法律对版权的规定,一本著作的主题思想不受版权保护,但其实际内容受版权保护,直至最后一名作者死后70年。因此,可以利用他人的主题思想进行自己的写作,但不得直接抄袭或编写他人的著作。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自从《圣血和圣杯》的作者对《达·芬奇密码》提出诉讼之后,它的销量近期暴涨了10倍。
看来,又是炒作罢。
